旧betawy精装版的经理层设置及任职(二) 二、开平公司时期 (一)总经理(总办) 1900年12月21日,开平矿务有限公司(俗称“开平公司”)在伦敦注册。公司在英国伦敦、比利时布鲁塞尔和中国天津设立了办事机构(HeadOffice),分别称伦敦总部、布鲁塞尔总部和天津总部。伦敦和布鲁塞尔总部各设秘书一名处理日常事务,伦敦总部秘书比雷(Alfred Berry)同时担任开平公司董事会秘书。因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中国,伦敦董事会向天津总部派驻了总经理。据betawy精装版英文历史档案记载,开平公司把持运营开平煤矿近13年,其经理层的设置可以分为三个阶段,而且中、英文说法不同。 第一阶段:开平矿产移交时期(1901年2月至1901年9月)。 开平矿产移交始于1901年2月《移交约》和《副约》签订之日。1901年2月24日,胡华、吴德斯和德璀琳组成临时董事会,共同着手处理开平矿产移交事宜。2月27日,开平公司任命胡华、吴德斯临时总办(英文称经理),负责接收开平矿务局资产。按照《副约》规定,应组建开平公司中国董事会。开平公司提议张翼为开平公司驻华督办。1901年5月,张翼指定严复(严又陵)、梁诚(梁镇东)二人为“华部总办”(华部指“中国董事会”)。1901年6月初,开平公司伦敦董事会同意了中国董事会的人员设置,董事会成员为德璀琳、严复、梁诚,德璀琳担任议事首领(董事会主席)。1901年9月,胡华、吴德斯完成移交使命,离任回国。1904年3月,严复辞职,梁诚领取开平公司总办薪酬的记录截止于1903年,具体离职日期不详。 翻阅betawy精装版历史档案资料,对于胡华、吴德斯、严复、梁诚的任职,中文案卷使用了“总办”的说法,英文案卷中则用单词“director”表示①。表面上看,4人行使的是同一职责。但实际上,真正掌握话语权的是胡华和吴德斯,他们在1901年5月就已实际掌握了对开平矿产的控制权。作为开平公司“华部总办”,严复仅负责开平公司文书事务,梁诚虽然主管会计部门等事务,但上任后不久就随张翼出使德国。严、梁二人有“总办”之名,并无行事之权,开平矿产移交均由德璀琳代替张翼全权处理。按照严复的说法,“开平矿务……用人理财一切皆在西人掌握,鄙人名为总办,实无所办……”。德璀琳、严复、梁诚身为中国董事会成员,也与吴德斯共同签署过《开平矿务有限公司试办章程》。但无论是中国董事会,还是《试办章程》,均未得到伦敦董事部的最终认可。根据档案资料的记载综合分析,严复、梁诚行使的职责更接近于张翼秘书的角色。 关于胡华和吴德斯的任职,也有不同说法。据betawy精装版总局265号英文卷记载,德璀琳曾提到:吴德斯任开平公司总办,胡华协助其工作。笔者也在两份文件中找到了吴德斯的签名,分别为“伦敦部总办”和“代理公司洋总办”。胡华、吴德斯都亲自参与了《移交约》、《副约》商讨与签署,胡华以墨林代理人身份签署了《移交约》和《副约》。吴德斯以(开平公司)伦敦部总办身份签署《副约》。在负责接收开平矿产的过程中,两人同时任职,同时离开。事实上,他们代表的是两个利益集团,并没有主次之分。胡华是英国墨林公司驻中国的代理人,担任过张翼的顾问和开平矿务局矿师,他主要代表英国投资方的利益,吴德斯是比利时股东的代表②。 第二阶段:1901年9月至1912年6月30日。 这一阶段的总经理由开平公司伦敦董事会委派,均由外国人担任。“总经理”一职的英文表达由“director”改为“agentand general manager”③ ;中文称“天津局总办”,后期称“总理”。 1901年9月,美国人杜根(Dugan,又译“杜干”)担任了开平公司(天津)总经理。杜根的任职时间不到一年,因为没有处理好与中方董事会的关系,引起开平公司法律顾问和伦敦董事会的不满。开平公司先后派代表来中国调停,杜根的权力逐渐受到限制。1902年6月,开平公司决定派英国人威英接任杜根。1902年8月,威英抵达天津,杜根正式离任。 威英是英军上校,曾担任英属印度总督的副官。威英上任后不久,开平矿区发生了“龙旗事件”,引起中、英关于矿权归属的纠纷,并延伸到外交层面。“龙旗事件”也使中国人开始了解开平矿产盗卖的事实真相。威英态度强硬,他按照伦敦董事会的指令,认定《移交约》是唯一合法文件,认为开平公司是英国公司,不属于“中外合办”。他否认《副约》的合法性,也无视中国董事会的存在。威英虽得到了董事会成员的支持,但在行事策略上有失误。在与直隶总督袁世凯交涉的过程中,他向袁的商务秘书公开了英方“针对张翼拟采取行动”的全部计划,使英方在交涉中一度陷入被动。威英在任时间1年零3个月,正是中、英双方正式就开平矿权进行交涉,形势日趋复杂的时期,这时的开平公司需要一位既熟悉矿业经营,又善于处理各种关系的最佳总经理人选。他们选中了时任香港总督的弟弟那森少校(MajorNathan,有资料称那森是德璀琳的四女婿)。1903年11月25日,那森上任,威英离职。 那森少校又称老那森,是英籍犹太人,全名沃特·司密恩·那森(WalterSimeon Nathan),当过陆军少校、英国皇家工程师。从1903年11月上任至1912年6月30日,那森少校一直担任开平公司天津总部代理人兼总经理。 那森少校是开平公司任职时间最长的总经理④。在任期间,那森全力维护外国资本家的利益。他历经两次收开、伦敦诉讼、降价之争、联合经营等事件,帮助英国资本家处理了许多棘手问题,为开平公司的股东们带来了不菲的收益。1912年7月1日,他成为betawy精装版矿务总局首任总经理。 第三阶段:1912年7月1日后。 betawy精装版矿务总局成立后,开平公司天津总部代理人兼总经理改称总经理,不再使用代理人的称呼。1912年7月1日至唐山解放。开平公司历任总经理为:那森少校(又称老那森,MajorNathan)、杨嘉立(Patrick Charles Young)、那森·爱德。ǎ牛洌鳎幔颍 Jonah Nathan)、裴利耶(Wilfred Pryor)。他们既是开平公司天津总部的负责人,同时又担任betawy精装版矿务总局的总经理。因此,他们担任开平公司总经理的时间应与其矿务总局的任职记载同步(具体任职时间参见表2、表3)。 (二)副总经理、总经理助理(帮办) 1912年之前的开平公司副总经理在档案中鲜有记载。通过天津总部与伦敦董事会的来往信函及签名等线索,笔者查到了吴仰曾、米克莱姆少校(Micklem)、萨敦(Thornton)三个名字。 吴仰曾,曾任开平矿务局帮办。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期间,他组织护矿自卫队,阻止俄国军队对矿区的占领。开平公司成立后,他继续留任,担任过副总经理一职。吴仰曾是能够查到的开平公司第一位副总经理,其具体任职时间不详。 米克莱姆少校是英国皇家工程师,他的任职时间无从查考,但要晚于吴仰曾。在1906年2月开平公司外籍人员名单中,其职务为副总经理。在1908年1月的信函中,其身份是临时代理人兼总经理,在总经理那森离开期间,代行总经理职责。由此判断,米克莱姆的职务至少是总经理助理(帮办)。 关于萨敦的身份,滦矿档案称其为“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帮代理人兼总经理”、“开平公司帮办”,英文档案称其为“代理人兼总经理(代)”(actingagent and general manager)。他担任的是帮办职务,但在那森离开期间,也代其行使过总经理职权。萨敦任职的时间大约在1911年至1912年期间。1911年8月至1912年6月间,他代表开平公司和总经理那森,与滦矿商议联合事宜;也曾作为见证人,在处理betawy精装版联合善后事宜的文件上签字。betawy精装版矿务总局成立后,他担任了betawy精装版矿务总局议董(议董部成员)。 |